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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资源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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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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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地方各级各类普通高等教育、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,协调省(部)属高等教育。
指导地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、学科建设。负责规划、管理地方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、重点实验室建设;负责地方高校市级优秀教学团队、市级精品课程、市级教学名师等评选、表彰;负责地方高校教师的培训;负责高等教育的年度统计;参与研究、检查、评估地方高等教育教学质量;参与地方高校的设置、调整和撤销;参与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;编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管理高等教育业余、函授及远程教育机构。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、教学点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审核、报批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、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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